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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爸爸媽媽的愛是春風,那麼我們的孩子就是風鈴,春風吹著風鈴會響,我們多麼喜歡風鈴悅耳的聲音。」這句話講得真好
「心中充滿著愛,我們就是一家人。」
真的
是一首歌「溫柔的風吹響了風鈴」
我認識一位鄰居,第一次看到她的小孩是一位黑人,她看到我疑惑的目光,她很自豪的跟我說"這個是我小孩"。雖然她跟我說這小孩很頑皮,但從她們的眼神,透露出滿滿的愛。我相信血緣不等於一切,只要是用心付出愛,被領養的小孩和家長也能共同得到幸福。
打破145零回覆(ㆁωㆁ)
我可能會問,他會講中文嗎?然後直接找他來rap
@@aliciaalucardscarlet4413 他會呀,不過我們是講廣東話😁小孩的廣東話沒懶音又流暢,而且不會中英夾雜
@@kkalam550 那會普通話嗎?抱歉,我沒學廣東話,看來應該去學一下了,不會真的不是很方便
很棒很有義意的影片,能讓孩子們自己選擇父母親,祝福你們越來越好
感謝支持!看完真的暖暖的呀
家人最重要的是感情 血緣只是建立感情的前置條件之一 不是必備條件
真的是如此呀。但有些人思想還是非常os, 即便是接納了。在衝突上還是會飛出傷人的念頭或言語。所以接納收養真的是需要慎重評估的。
血緣關係真的有差 但養父母真的很偉大 那些好也是不可抹滅的
讓我想到很多人都會說的一段話,要不是你跟我有血緣關係,我才不會理你
我阿姨也是領養兩個視如己出,小孩子長大也孝順。
生下來只是一個過程 能平安養大才是艱辛如何教育是一門藝術
最快樂就是由小孩來選父母,很棒
這個很好 不錯 , 孩子的確也需要有決定權 。 畢竟是孩子到一個新的家庭
等於是以孩子為主體辦公聽會,希望這不是一次唯一的例子,而會是常態的程序!
反向思考真的很重要,我從來沒想過孩子自己選擇,好感動,很棒的作法☺️
雖不是親生,但是心生
這才是我們需要的新聞題材
謝謝兒福跟法官,翻轉活動。讓孩子的笑容跟孩子的想法可以被看見,也能看到夫婦臉上的笑容及愛心是可以被雙向肯定的。希望,收養制度可以雙向制衡。讓(收、養)雙方能看見彼此心底的愛~
真的很棒!孩子也有選擇權
這才是新聞
感謝多多支持!
太好了,小朋友也有決定權,真的很感動能有這樣的轉變。謝謝願意有人提出這樣的概念。
18歲前跟養父,母 18後陪同回去找孩子真正家屬 就如影片說的 孩子都是被決定者 收養 養父,母只是一個暫時的體驗 所以才會說將來有一天回去找爸媽 這也是合理。 ❤❤
表現雙向的愛~ 彼此選擇,再也沒有任何芥蒂了~
希望世上的孩子們都能得到最好的照顧!(雖然是親生的仍有太多不適任的父母)
我喜歡這樣的新聞跟法官~很有正面能量
台灣人就是不同,好的傳統要保留,要改進革新的也要多多加油,不進則退。台灣NO.1
為何一分鐘就看哭了 感動 希望他們都能幸福的長大!!
很棒的做法,讓孩子基於心志的肯定選擇養父母,孩子對於養父母應該更有感恩的心,因為【愛】
我個人看完這一篇之後 我自己的觀點覺得 給你們1000個讚 不管是大人 還是小孩 都有權利選擇 只有單方面 聽一方 我覺得對誰都不公平吧 不要用 這樣的選擇 才是對他最好的 也許每個人的觀點都不一樣 往往以為 這樣的選擇 擇選 對小孩才是最好的 應該要聽 雙方面的聲音👏👏👏👏👏👏
才1000個讚。是數不完的讚
可以自己選擇"家人",真棒!!
這樣真的很好,讓失去原本原生家庭的孩子保有自己的選擇權,而不是感覺到自己什麼都沒有
沒有血緣關係可以互相愛對方真的很讓人羨慕😊
養育之恩大於天。就算不是親生的也沒關係有愛才重要
臺灣真的很棒,能在各方面都照顧到不同身份的感受!!
🙏台灣又進步了👍✨👍✨只要有愛都能成為家人🙏
感動!反轉觀念父母無條件養兒育女,兒女以行動報恩是真心不是責任壓迫臺灣正能量
換個角度想因為無法選擇親生父母~而如今有機會可以重新選擇愛自己的父母~何嘗不是一種幸運呢~
看到哭😭😭
媽呀!忍哭好累,結果最後一句話,我直接爆哭
難得三立也會有正面的新聞,給提出這篇報導的記者們讚
看到掉眼淚😭
真的好棒
感人!!
哭尬,,,好感動
4:12 直接噴淚
好有愛的一個活動🤗💗❤️
好快樂,有責任的父母,有想法的孩子。四人接上線了不斷網。
希望同性婚姻也可以領養⋯⋯我很喜歡小孩,但有遺傳性疾病,不希望遺傳給孩子,人工生殖對同性婚姻來說,法律也不完善現在同婚還不能領養,真的很希望能有人重視這個議題!
對ㄧㄚ
可以喔 但只能用單身收養
今天可以了!!🎉
@@JkC-wb2tl 我也有follow到這個新聞,開心慶祝中😭💕
很感動
😭感動
要好好幸福一輩子!
這活動非常有意義👍👍👍
感動死了😭😭😭😭😭
一方缺孩子,另一方缺父母,领养是双赢
自己二個孩子,但以後有能力也很想收養或是做寄養家庭,太捨不得一些沒有溫暖家庭的孩子了
好棒
讚 會感動
真 以家人之名
這個影片真好
這樣互相認同的關念很好也很重要;不應該是再像過往找一個願接受孩子的就好;然后啥都不顧。好萊塢影片中也有說明認養孩子的不單是大人的事也必須要考慮到孩童能否接受適應;否則因此又退收養只會造成傷害。
耶稣的爱~
我在敷面膜(´Д⊂ヽ不能哭((淚目
角色互換讚
這個機制真棒,我怎麼都沒想到呢!
我邊看實在很想吐槽這個程序也只是過過場子,其實也沒真的給孩子決定權,真的只是「體驗」而已但眼框一直紅紅鼻子一直酸酸的什麼話都講不出來...
👍👍👍💯💯💯❤️❤️❤️
如果單純講愛;那麼同志收養不也是愛嗎?同志為何無法收養呢?就像親愛的房客一樣,不都是講求愛與被愛關係的緊密,而不是血緣關係上無愛
同志不是無法收養,這要看孩子。還有當地法律哦。目前台灣法律只看到此總統開轉多元家庭第一步而已哦。而且也多方接納不同流的人才。可總統畢竟只有一人的想法,還是要關乎其它官員及人民想法統合才行唷 。趨時可能又是一大變革或公投吧~這不是戲劇可比擬的,戲劇只是一小部分個人的生活的事件。而您收養的比擬則是合法上要走程序的。全不同的。目前國外是有的。
「如果單純講愛」,近親相愛、人獸相愛能嗎?有些事情不行就是不行,因為有道德的考量,文明社會就是禁止同性、近親、人獸相愛
@@Rnb598 伸鉮覆,。😂😂😂
@@Rnb598 「文明」社會有擁有各種不同歷史、國家的法律個案,看來您的用詞偏激了呢。
@@Rnb598 又再扯近親又再扯人獸,每次一提到同志都扯這些,好像異性戀家庭都沒有問題...
❤️
Exactly
很👍讚~\(≧▽≦)/~
用收養這詞彙怪怪的,民法1073就規定應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小孩收養父母聽起來還是怪怪的😅
這要表現的是收養與被收養是雙方的
@@林小娃-g7m 我知道他的用意,只是覺得用詞在法律上不太恰當而已…XD
@@MingCheng2096 這證明你只會死讀書而已,頭腦固執不知變通,可以像兒少法院院長一樣開明嗎?
@@Rnb598 現在網友就只會嘴而已,你是沒看到那是活動嗎?現實生活不可能發生的。況且我只說用詞不恰當有錯嗎?還是你認為法官真的會同意?這只是活動好嗎!
@@Rnb598 認真你就輸了
本來就該這樣 養到成年一堆不負責任的親身父母來坐收漁翁之力 這是人神共憤之事
收養父母,蠻怪的詞彙,我覺得應該是“認同他們成為我們的父母“=認同父母,而不是收養父母……收養通常是有經濟能力的意思吧……
應該是過程中常常聽到自己被收養這種詞,為了讓孩子有對等的感覺不換用詞。
正是因為收養有上對下的意涵,所以才更要保留,這樣才更能凸顯是「彼此互相選擇了對方」
為什麼不用「受養」這個詞呢?甲方乙方,一方收養,一方受養,用受這個字也可以表達孩子能擁有接受與否的權利。簡單明瞭不卡殼。除非受養這個詞在法律詞彙中早已經另有所指。
這樣很好 不是大人決定就好 還要小孩認同
換個角度想,收養其實也可以給一些比較傳統思想、重男輕女的家庭一個出口,可以自己決定、選擇小孩的性別不用經由老天安排,我想...這樣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小孩因為這種傳統思維而被拋棄或輕視了吧?
你是我爸爸我也是你爸爸
這是我同學耶!!!!!
終於有像樣的報導了
我第一刻很感動然後我看到他手上的稿子
背景音樂好吵
難得2立電視台有U質新聞
我有一個朋友 他是身心障礙家庭母親不認字 他女兒滿14歲少女被送安置子他女兒和男友說謊 亂講話 他母親他身體不太好 他對自己母親亂說謊 不孝順 結果他母親有講一句要做善良心幫助別人不要做壞事會傷害人結果他女兒常常欺負自己母親大聲他母親有去過法院己講清楚的我想說 角色滿14歲少女 安置子會這樣母親是被告人 是無罪 清白的未少女和滿少年一起欺負自己母親被傷害者希望大家要保護 身心障礙家庭他母親在等開庭 他是心情難過大家支持幫助 身心障礙家庭謝謝你們
孩子:收入證明先拿出來,我再決定要不要收養。
台灣很開放👍真的很好香港真的沒有這麼好的事其實我也蠻喜歡台灣人的❤️
來個英文翻譯吧,分享這影片不錯
孩子:這組太窮我不要
如果被收養者是嬰兒或幼兒呢?大部分的情況 是如此。嬰兒也沒有自己的意識呀~當他們長大發現的一天 有些孩子會叛逆或搞自閉
阿如果不要會怎樣QQ
給庫
這個小孩是我同學耶!?(男的
我認為用收養這個名稱不對!因為小孩沒有經濟能力;可以用其他名稱或是認同成為一家人。
可以說選擇父母吧
可以是照顧吧!因為照顧不一定是生活方面,亦可以是心靈上!
覺得對小孩而言,他們不在乎這個名詞,甚至不了解可即使這詞用得不是很恰當,但意思到了,應該不用特別去要改用別的詞語吧
幫小孩找個合適的家庭……
血緣跟相處有什麼關聯 這不是很理所當然
希望南投可以跟進,不然小孩無法選擇父母只能父母法官選擇小孩
那孩子是否能決定自己的扶養權??
法官看著很眼熟
不知道沚蓉願不願意收留我
真的不懂,按倒讚的是什麼理由啊?
希望能變成常態!
欸抖個人還是覺得等小孩20歲有完全行為能力後再來決定是否收養吧?
這才是新聞嘛~天天政治政治的老子看的都暈了
長那麼像很難想象沒有血緣關係。
社會多些這樣新聞不好嗎?不對嗎?
繼妹卡在洗衣機
我現在只覺得兒福就是虛偽噁心
你適合生活在沒有選擇權的國家。
乾嗎
民法1073條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根本唬爛
法律魔人...所以他才特別用 引號 標示啊
法律魔人哈哈
真的 沒看影片就直接留言法律正義魔人🤣
需要這麼較真嗎?這只是一個儀式,是孩子們與收養者間一個溫馨的承諾而已。
這活動應該叫做選家庭成員而不是收養父母
真的 如果是2個男或是2個女的 無法想像
哪裡無法想像?都一樣是父母阿2男2女收養怎麼了
「如果爸爸媽媽的愛是春風,那麼我們的孩子就是風鈴,
春風吹著風鈴會響,我們多麼喜歡風鈴悅耳的聲音。」
這句話講得真好
「心中充滿著愛,我們就是一家人。」
真的
是一首歌「溫柔的風吹響了風鈴」
我認識一位鄰居,第一次看到她的小孩是一位黑人,她看到我疑惑的目光,她很自豪的跟我說"這個是我小孩"。雖然她跟我說這小孩很頑皮,但從她們的眼神,透露出滿滿的愛。我相信血緣不等於一切,只要是用心付出愛,被領養的小孩和家長也能共同得到幸福。
打破145零回覆(ㆁωㆁ)
我可能會問,他會講中文嗎?然後直接找他來rap
@@aliciaalucardscarlet4413 他會呀,不過我們是講廣東話😁小孩的廣東話沒懶音又流暢,而且不會中英夾雜
@@kkalam550 那會普通話嗎?抱歉,我沒學廣東話,看來應該去學一下了,不會真的不是很方便
很棒很有義意的影片,能讓孩子們自己選擇父母親,祝福你們越來越好
感謝支持!看完真的暖暖的呀
家人最重要的是感情 血緣只是建立感情的前置條件之一 不是必備條件
真的是如此呀。但有些人思想還是非常os, 即便是接納了。在衝突上還是會飛出傷人的念頭或言語。所以接納收養真的是需要慎重評估的。
血緣關係真的有差 但養父母真的很偉大 那些好也是不可抹滅的
讓我想到很多人都會說的一段話,要不是你跟我有血緣關係,我才不會理你
我阿姨也是領養兩個視如己出,小孩子長大也孝順。
生下來只是一個過程
能平安養大才是艱辛
如何教育是一門藝術
最快樂就是由小孩來選父母,很棒
這個很好 不錯 ,
孩子的確也需要有決定權 。
畢竟是孩子到一個新的家庭
等於是以孩子為主體辦公聽會,希望這不是一次唯一的例子,而會是常態的程序!
反向思考真的很重要,我從來沒想過孩子自己選擇,好感動,很棒的作法☺️
雖不是親生,但是心生
這才是我們需要的新聞題材
謝謝兒福跟法官,翻轉活動。讓孩子的笑容跟孩子的想法可以被看見,也能看到夫婦臉上的笑容及愛心是可以被雙向肯定的。
希望,收養制度可以雙向制衡。
讓(收、養)雙方能看見彼此心底的愛~
真的很棒!孩子也有選擇權
這才是新聞
感謝多多支持!
太好了,小朋友也有決定權,真的很感動能有這樣的轉變。謝謝願意有人提出這樣的概念。
18歲前跟養父,母 18後陪同回去找孩子真正家屬 就如影片說的 孩子都是被決定者 收養 養父,母只是一個暫時的體驗 所以才會說將來有一天回去找爸媽 這也是合理。 ❤❤
表現雙向的愛~ 彼此選擇,再也沒有任何芥蒂了~
希望世上的孩子們都能得到最好的照顧!(雖然是親生的仍有太多不適任的父母)
我喜歡這樣的新聞跟法官~很有正面能量
台灣人就是不同,好的傳統要保留,要改進革新的也要多多加油,不進則退。台灣NO.1
為何一分鐘就看哭了 感動 希望他們都能幸福的長大!!
很棒的做法,讓孩子基於心志的肯定選擇養父母,孩子對於養父母應該更有感恩的心,因為【愛】
我個人看完這一篇之後 我自己的觀點覺得 給你們1000個讚 不管是大人 還是小孩 都有權利選擇 只有單方面 聽一方 我覺得對誰都不公平吧 不要用 這樣的選擇 才是對他最好的 也許每個人的觀點都不一樣 往往以為 這樣的選擇 擇選 對小孩才是最好的 應該要聽 雙方面的聲音👏👏👏👏👏👏
才1000個讚。
是數不完的讚
可以自己選擇"家人",真棒!!
這樣真的很好,讓失去原本原生家庭的孩子保有自己的選擇權,而不是感覺到自己什麼都沒有
沒有血緣關係可以互相愛對方真的很讓人羨慕😊
養育之恩大於天。就算不是親生的也沒關係有愛才重要
臺灣真的很棒,能在各方面都照顧到不同身份的感受!!
🙏台灣又進步了👍✨👍✨
只要有愛都能成為家人🙏
感動!反轉觀念父母無條件養兒育女,兒女以行動報恩是真心不是責任壓迫臺灣正能量
換個角度想因為無法選擇親生父母~而如今有機會可以重新選擇愛自己的父母~何嘗不是一種幸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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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呀!忍哭好累,結果最後一句話,我直接爆哭
難得三立也會有正面的新聞,給提出這篇報導的記者們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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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棒
感人!!
哭尬,,,好感動
4:12 直接噴淚
好有愛的一個活動🤗💗❤️
好快樂,有責任的父母,有想法的孩子。四人接上線了不斷網。
希望同性婚姻也可以領養⋯⋯我很喜歡小孩,但有遺傳性疾病,不希望遺傳給孩子,人工生殖對同性婚姻來說,法律也不完善
現在同婚還不能領養,真的很希望能有人重視這個議題!
對ㄧㄚ
可以喔 但只能用單身收養
今天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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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好好幸福一輩子!
這活動非常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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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缺孩子,另一方缺父母,领养是双赢
自己二個孩子,但以後有能力也很想收養或是做寄養家庭,太捨不得一些沒有溫暖家庭的孩子了
好棒
讚 會感動
真 以家人之名
這個影片真好
這樣互相認同的關念很好也很重要;不應該是再像過往找一個願接受孩子的就好;然后啥都不顧。
好萊塢影片中也有說明認養孩子的不單是大人的事也必須要考慮到孩童能否接受適應;否則因此又退收養只會造成傷害。
耶稣的爱~
我在敷面膜(´Д⊂ヽ不能哭((淚目
角色互換讚
這個機制真棒,我怎麼都沒想到呢!
我邊看實在很想吐槽這個程序也只是過過場子,其實也沒真的給孩子決定權,真的只是「體驗」而已
但眼框一直紅紅鼻子一直酸酸的什麼話都講不出來...
👍👍👍💯💯💯❤️❤️❤️
如果單純講愛;那麼同志收養不也是愛嗎?同志為何無法收養呢?就像親愛的房客一樣,不都是講求愛與被愛關係的緊密,而不是血緣關係上無愛
同志不是無法收養,這要看孩子。還有當地法律哦。目前台灣法律只看到此總統開轉多元家庭第一步而已哦。而且也多方接納不同流的人才。
可總統畢竟只有一人的想法,還是要關乎其它官員及人民想法統合才行唷 。
趨時可能又是一大變革或公投吧~
這不是戲劇可比擬的,戲劇只是一小部分個人的生活的事件。
而您收養的比擬則是合法上要走程序的。全不同的。
目前國外是有的。
「如果單純講愛」,近親相愛、人獸相愛能嗎?有些事情不行就是不行,因為有道德的考量,文明社會就是禁止同性、近親、人獸相愛
@@Rnb598 伸鉮覆,。😂😂😂
@@Rnb598 「文明」社會有擁有各種不同歷史、國家的法律個案,看來您的用詞偏激了呢。
@@Rnb598 又再扯近親又再扯人獸,每次一提到同志都扯這些,好像異性戀家庭都沒有問題...
❤️
Exactly
很👍讚~\(≧▽≦)/~
用收養這詞彙怪怪的,民法1073就規定應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小孩收養父母聽起來還是怪怪的😅
這要表現的是收養與被收養是雙方的
@@林小娃-g7m 我知道他的用意,只是覺得用詞在法律上不太恰當而已…XD
@@MingCheng2096 這證明你只會死讀書而已,頭腦固執不知變通,可以像兒少法院院長一樣開明嗎?
@@Rnb598 現在網友就只會嘴而已,你是沒看到那是活動嗎?現實生活不可能發生的。況且我只說用詞不恰當有錯嗎?還是你認為法官真的會同意?這只是活動好嗎!
@@Rnb598 認真你就輸了
本來就該這樣 養到成年一堆不負責任的親身父母來坐收漁翁之力 這是人神共憤之事
收養父母,蠻怪的詞彙,我覺得應該是“認同他們成為我們的父母“=認同父母,而不是收養父母……收養通常是有經濟能力的意思吧……
應該是過程中常常聽到自己被收養這種詞,為了讓孩子有對等的感覺不換用詞。
正是因為收養有上對下的意涵,所以才更要保留,這樣才更能凸顯是「彼此互相選擇了對方」
為什麼不用「受養」這個詞呢?
甲方乙方,一方收養,一方受養,用受這個字也可以表達孩子能擁有接受與否的權利。
簡單明瞭不卡殼。
除非受養這個詞在法律詞彙中早已經另有所指。
這樣很好 不是大人決定就好 還要小孩認同
換個角度想,收養其實也可以給一些比較傳統思想、重男輕女的家庭一個出口,可以自己決定、選擇小孩的性別不用經由老天安排,我想...這樣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小孩因為這種傳統思維而被拋棄或輕視了吧?
你是我爸爸我也是你爸爸
這是我同學耶!!!!!
終於有像樣的報導了
我第一刻很感動
然後我看到他手上的稿子
背景音樂好吵
難得2立電視台有U質新聞
我有一個朋友 他是身心障礙家庭母親不認字 他女兒滿14歲少女被送安置子
他女兒和男友說謊 亂講話 他母親他身體不太好 他對自己母親亂說謊 不孝順 結果他母親有講一句要做善良心幫助別人
不要做壞事會傷害人
結果他女兒常常欺負自己母親大聲
他母親有去過法院己講清楚的
我想說 角色滿14歲少女 安置子會這樣
母親是被告人 是無罪 清白的
未少女和滿少年一起欺負自己母親被傷害者
希望大家要保護 身心障礙家庭
他母親在等開庭 他是心情難過
大家支持幫助 身心障礙家庭
謝謝你們
孩子:收入證明先拿出來,我再決定要不要收養。
台灣很開放👍真的很好
香港真的沒有這麼好的事
其實我也蠻喜歡台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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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這組太窮我不要
如果被收養者是嬰兒或幼兒呢?
大部分的情況 是如此。嬰兒也沒有自己的意識呀~當他們長大發現的一天 有些孩子會叛逆或搞自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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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用收養這個名稱不對!因為小孩沒有經濟能力;可以用其他名稱或是認同成為一家人。
可以說選擇父母吧
可以是照顧吧!因為照顧不一定是生活方面,亦可以是心靈上!
覺得對小孩而言,他們不在乎這個名詞,甚至不了解
可即使這詞用得不是很恰當,但意思到了,應該不用特別去要改用別的詞語吧
幫小孩找個合適的家庭……
血緣跟相處有什麼關聯 這不是很理所當然
希望南投可以跟進,不然小孩無法選擇父母只能父母法官選擇小孩
那孩子是否能決定自己的扶養權??
法官看著很眼熟
不知道沚蓉願不願意收留我
真的不懂,按倒讚的是什麼理由啊?
希望能變成常態!
欸抖個人還是覺得等小孩20歲有完全行為能力後再來決定是否收養吧?
這才是新聞嘛~天天政治政治的老子看的都暈了
長那麼像很難想象沒有血緣關係。
社會多些這樣新聞不好嗎?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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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適合生活在沒有選擇權的國家。
乾嗎
民法1073條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根本唬爛
法律魔人...所以他才特別用 引號 標示啊
法律魔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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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正義魔人🤣
需要這麼較真嗎?這只是一個儀式,是孩子們與收養者間一個溫馨的承諾而已。
這活動應該叫做選家庭成員而不是收養父母
真的 如果是2個男或是2個女的 無法想像
哪裡無法想像?
都一樣是父母阿
2男2女收養怎麼了